我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作者:来源:学校要闻 发布时间:2008-11-20 浏览数:7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教通[2008]372号)文件精神,切实作好我院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11月18日下午,我院在实训楼会议室举行了专门会议。院领导刘演林、宁小玲以及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处室系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宁小玲主持。
 
    后勤和资产管理处处长李济民传达了9月16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周济部长、陈竺部长的讲话精神,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廖婧华汇报了我院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副院长宁小玲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对我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进行了安排。根据行动方案,我院在11月13日至11月28日集中专项整治学院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对象包括院内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饮用水供应商等,将根据整治情况向省教育厅写出整治验收的书面报告,并适时申报“食品卫生安全示范食堂”。
 
    刘演林在讲话中指出,全院各部门一要正确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解除麻痹大意、事不关己的思想误区,把食品卫生安全与培养人才联系在一起;二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日常化,促使院内的食品供给群体和消费群体共同提高食品安全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机制;四是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我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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